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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白罗斯共和国国家“宪法”基本法颁布25周年

05.03.2019 г.

 2019年是白罗斯共和国国家宪法基本法颁布25周年。它于1994315日在最高委员会第十三届会议上通过,是主权国家历史上第一部,也是白罗斯第五部在1917年十月革命后生效的宪法。

根据宪法,人民是国家权力的唯一来源,是白罗斯共和国主权的代表者(第三条)。公民就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重要问题在国家公投中决定我们国家的未来,以此实现其直接参与管理社会和国家事务的权利(白罗斯共和国宪法第37条)。公投的决定反映在对现行宪法的修正和补充中(1996年和2004年公民投票)。

白罗斯宪法保障每个公民创造性工作,得体的生活和个人和谐全面发展所需的自由和权利。白罗斯共和国宪法体现了白罗斯几个世纪的历史道路的继承性和经验,标志着该国政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它建立在白罗斯人民拥有自己的国家体制且是国际社会的完整主体这一不可剥夺的主权权利的基础上。

白罗斯宪法也吸收了当时最好的世界立法实践,这是非常合理的。因为中世纪欧洲的第一批宪法之一立陶宛大公国的规约正是在我国的领土上实行的。

白罗斯共和国宪法的结构是一个宪法规范体系,并有序言(引言),主要部分,最终和过渡条款。它由146个条款组成。

在宪法序言中,制定了人民和当局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应遵守的主要思想和原则。包括:对白罗斯现状和未来的责任;将自己视为国际社会的享有充分权利的主体,不可剥夺的自决权利;依托白罗斯国家发展的数百年历史;确定每个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确保国民团结和不可动摇的国家民主和法治基础。

宪法第一部分—“宪法体制基础将白罗斯国家定性为统一的,民主的,社会的,合法的国家,并规定了公民和国家的相互责任。

在第二部分—“个人,社会,国家中,公民的个人,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与自由得以固定。公民的义务,国家对社会和个人的责任,其为充分实现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而提供物质保障和可能得以确定。

第三部分—“选举制度,公民投票确立了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确立了举行国家和地方公民投票的程序。

第四部分—“总统,议会,政府,法院界定了总统的地位和权力; 国家权力机构的形成程序,构成,职权,形式和工作方法,确定了法院权利结构及在白罗斯共和国的司法原则。

第五部分—“地方管理和自治确定了公民通过哪些机构行使地方管理和自治,其地位和权力。

第六部分—“检察院,国家检察委员会载有规范两个国家机构 — 检察院及国家检察委员会活动的规范。

第七部分—“白罗斯共和国金融和信贷体系规定了在共和国内实行单一的预算-财政,税收,货币-信贷和汇率政策,确定了预算收入的产生程序,确定了全国支出的实施,编制,批准和执行预算及国家预算外基金。

第八部分—“白罗斯共和国宪法效力及其修订程序界定了宪法的地位和作用,确定了整个法律体系的形成,同时考虑到了法规的层次,并揭示了宪法效力及其修订程序的问题。

最终和过渡性条款载于宪法的最后一部分第九部分。它确定了法律手段以确保宪法颁布后不能立即执行的规范过渡实行,并载有先前建立的及新规定的国家机构权利的形成与保留的特点的规范。

2019221日,为纪念白罗斯共和国宪法颁布25周年,在白罗斯国家图书馆举行了一次盛大的活动。派驻我国的外交使团代表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期间,外交部长弗拉基米尔·马凯伊提出了一系列国家基本法的条款,规定了白罗斯独立奉行国内及对外政策的主权,捍卫其独立,领土完整和宪法秩序。

20多名外国外交官用他们的母语阅读了最有代表性的,其国家体制和政策所的依托的国家宪法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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