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COVID-19疫情的影响,关于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入境白罗斯共和国规定更改的信息
19.10.2020 г.
根据白罗斯共和国政府的决定,自2020年10月15日起,入境白罗斯共和国的规定将更改。
来自COVID-19感染病例国家登记清单(以下简称该清单,可在卫生部官方网站公布的以下链接中查看列表:minzdrav.gov.by)中抵达白罗斯共和国的人员,以及来自未列入清单的国家/地区但从清单所涉国家/地区过境的人员,如果没有书面证据证明其在过境国停留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则必须对其进行自我隔离10天(与以前的规定相比,自我隔离的时间从14天减少到10天)。
来自未列入清单的国家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员(不包括在白罗斯共和国永久居住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员),在进入白罗斯共和国国境时,必须出示(俄语,白罗斯语或英语)医疗文件原件,以证明COVID-19感染的实验室核酸测试结果为阴性 (以下称为医学文件)。
医学文件必须注明公民的姓氏,名字,患者身份以及实验室核酸检测COVID-19感染的结果(核酸检测报告有效期为入境白罗斯前72小时,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
边防相关部门将对医疗文件进行检查(在由海关当局进行边境管制的检查站-海关当局的官员)。 无法出示俄文、白罗斯文或英文书写的医学文件将可被拒绝入境白罗斯共和国。
以下类型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无需遵守自我隔离制度或出示医疗文件:
- 外交使团的雇员,在白罗斯共和国的外国领事馆的雇员,以及获得认证的在其他国家的住所,国际组织及其在白罗斯共和国境内的使团,及其家庭成员;
- 官方代表团团长和成员,包括应政府机构和组织邀请抵达的代表团;
- 用于国际公路运输以及国际邮件运输的车辆驾驶员;
- 飞机,内陆水路运输船的机组人员,火车机组人员,国际铁路运输的机车机组人员;
- 来自清单中所列国家的人员,其后由白罗斯共和国境内过境,并拥有在一天之内确认离开白罗斯共和 国的文件;
- 从事干细胞,器官移植的人员;
- 永久居住在白罗斯共和国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他们是从清单中所列国家公务出差后返回白罗斯共和国的;
- 从不曾抵达清单内国家,但由清单内的国家过境的永久居住在白罗斯共和国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必须有在其过境国停留不超过24小时的书面证明。